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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已婚男子同居两年,去年为他生了个儿子,他并未离婚,孩子出生一个礼拜就被他带走了,到现在不仅不透露孩子的消息,也不准我和孩子见面,我想通过法律的方式要孩子的抚养权,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他现在40岁,我当初和他在一起也才20岁,他毁了我的一生,还把我的孩子藏起来不准我见面,请问我可以告他重婚罪吗?

婚姻家庭
2013-08-03 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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