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结婚时新房是我父母名下的老房子,但我老公出的装修费。婚后我们用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刚开始是两个人的公积金共同还款,后来我老公工作变化,就由我一人的公积金还款。再后来我老公单位福利分 房,要一次性全款付清,由于才买了车,没有这个能力,又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就把情况告诉了双方父母,他的父母没有能力解决,我父母就提出这套房他们要了,他们 出钱买,我老公以福利房单位不让转让为借口,产权证上写了我老公的名字,由于我父母的过份信任,没有留下字据证明房子是我父母的,后来我们装修了这套房。现在如果我们离婚,请问这些财产会如何分割?会不会伤害我父母的感情及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