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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用我的名字买了两套房子,一套是平方,另一套已经变成商品房了,但是产权证还没有下来,我结婚有十多年了,有一个女儿,如果丈夫要和我离婚我的那两套住房能否做为夫妻共有财产呀!!!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如果做一下房产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力。怎么办才能证明房产是我姐姐的。 请各位律师帮我,谢谢![em00][em00]

婚姻家庭
2008-04-07 22:48:2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变成商品房了指的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原来是单位福利分房?
    如果房子是你结婚前买的,属你的个人财产,不过户也不会有问题。如果是福利分房经房改变商品房的,产权也容易搞清楚,这种情况你也不需要担心。如属其他情况,你还是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为好。
  • 我个人的意见是公证没有必要,因为公证不能代替房产证,
    起离时你可以将你姐找到法庭,让她把这个情况说清楚。
    如还有什么疑问,你还以给我打电话:013195093715,找王建伟律师。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 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再离婚,否则麻烦不小
  • 过户最好,如果不过户就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房产实际为你姐的财产。
  • 6楼的方法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 先将房产过户给你姐姐,如果你丈夫反对,只有诉讼一种途径了.如需广东茂名市律师帮助,请电0668-3170001找丘律师.
  • 最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首先将房屋过户,其次办理离婚手续。不然,会很麻烦。



    成都王良久律师 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028)88894535 87736007
  • 还是让你的姐姐起诉你,打一场诉讼吧。
  • 同意大部分人的意见,还是将房产再过户给你姐姐最好,不然今后你离婚会有很大的隐患的。
  • 最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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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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