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给一个好朋友担保了,首先定性是: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因为一审的时候法律知识不行,什么也没答辩,后来一审下来才发现已经过了担保期了,于是上诉。但是二审时法官啥也没有说,对于我们说的已过担保期也没什么表示,对方律师也不答辩。最后现在二审的判决书下来了,我们败诉。现在我们想再审,但是现在二审终审了,就想问问还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挽回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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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看,关键点在于,在保证期内,债权人是否有要求你朋友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有,只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起诉,是可以要求你朋友履行担保义务的,如果没有,超过担保期限就不能再要求你朋友履行担保义务了。现在如果要申请再审,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一种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注意期限,是判决书生效后二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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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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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关于时效的问题,由于错过一审的答辩异议期。虽然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但挽回的几率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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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二审判决生效,你朋友只能在半年内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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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