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同骑三轮电瓶车65岁男子程某发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陈某膝盖受伤,左侧第五肋骨骨裂住院10天,出院医嘱:1.休息一月,功能锻炼;2.门诊随诊,有情况随时复查。已用去治疗费7200,电瓶车车修理1100,汽车修理8400。因所有费用都由被保险人支付,现陈某要求本人支付现金3千才肯结案,不结案保险公司不给理陪。请问被保险人汽车修理费除去承担60%之外的40%3800元通过法院诉请能得到支持吗?被保险人12万的新车交了6600的保险费,每个项目都保了连同第三人责任险不计免陪险也保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