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于卖方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经交了定金。但现在怀疑实际签名的人非实际业主本人,是业主的妹妹,只是她拿着业主(其姐姐)的身份证,也签了业主(其姐姐)的名字。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解约吗?要怎么处理?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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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民事纠纷,如果确实并非业主本人签署,你可以主张退还定金。
追问:赵律师,您好,谢谢您。
我们不是百分之百确定,请问是否可以要求业主提供证据,证明其就是实际的产权人?如若对方不肯,请问可以报警吗?
解答:可以要求业主提供所有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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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定非本人签名的,合同无效,可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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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若对方涉嫌诈骗,可报警。建议还是先向产权人发出书面确认通知,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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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要求原业主出现,以打消您的怀疑,如果确属属于冒签名,且真实的业主不予追认,您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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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