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与一女人发生感情纠葛,朋友向那女人借了一万元钱,后来朋友不想与他交往,那女人让他在欠条上签字,欠条大体内容为,男方向其借款一万八千元钱,在以后每月向指定账户打五百元,合计三万多,在一年内还清,如果还不清,将视为自愿娶女方为妻,形成合法夫妻关系。当时无人在场,女方说如果不签,她将一直跟着男方,男方到哪他跟到哪,男方为了尽快摆脱她,不让其在跟随他,在欠条上签了字。又无人在场证明是有所胁迫,请问这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应该怎样解决呢?男方不想与女方再有任何交往,欠条中的钱必须要还吗?如若还不清,男方必须要娶女方为妻吗?能否只还向其借款的真实数目?请详细解答,谢谢,特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