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工作11年(有工龄为据),今年初公司让我们签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我要求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来其他的同事都签了,就我的合同没签,公司没有正面处理这个问题,也没明确说不同意签!现在公司有想逼我主动辞职的意图,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先后采用调整工资结构(且不给我们工资的明细,自己要都不给,说只能看自己的),调低工龄工资,调动工作岗位,从生产部调到做市场。我刚做完痔疮手术回公司(请了18天的假)今天又发通知免去我的生产主管职务,未说明原因直接执行!我现在也不想做下去了,觉得没意思但又不甘心,请问该如何维权,能要求补偿吗?具体怎样计算?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要求补偿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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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具体事宜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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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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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