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在2010年三个股东给我公司10%股份,协议书上他们三个股东都有签字和加盖了公章,但工商局股权没有登记变更。现在我和他们闹翻了,并离开了公司,请问,我若要退股或者讨要10%股份的钱具体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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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对退股设定了比较严格的规定,且由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退股就更加困难;2. 可以要求三个股东及公司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自己登记为在册股东,该要求与是否离职没有关系(当然,合同对此也不能有限制)。在登记完成后,可以以此对三位股东造成压力,或许可迫使其同意回购股份。
如有其它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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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之前是以全体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但是如果只是公司管理层签订的,是不具法律效应,因为只有公司的法人及其股东全体同意方可有权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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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出过钱没有,没有出过很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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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可以的。没出钱也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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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有权要求办理变更登记,要求享受分红、参与管理等待遇,这与你是否在离开公司没有关系2、退股的事情,如果三个股东不同意与你协商的话,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有可能得到支持。3、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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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你有权依据协议来确认股东身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退股的话,只能跟股东协商,或者转让给第三方,法律对于强制退股是有一定限制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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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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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起诉,要股份或折算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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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要求三个股东及公司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自己登记为在册股东,该要求与是否离职没有关系(当然,合同对此也不能有限制)。在登记完成后,可以以此对三位股东造成压力,或许可迫使其同意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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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