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7日·签订了一份保本投资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合同规定本项目为两年,中途不得退约。合同中第五章,第一条的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及
第二条的规定;在本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承诺整个投资方案使甲方在合同终止时资金现值不低于甲方实际投资额(贰拾五万元)。差额部分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补齐。现今合同已到期,但该公司已人走人空,只剩下一个客服部处理未尽事宜。可今日客服部也联系不上(对方不接电话)。在此情况下,我应如何才能收回本金。请律师给予指教。是提交冲裁委员会,还是到法院起诉。如何做更有把握。谢谢。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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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投资合同是入股投资还是有限合伙投资?或者借款并且约定了利息。请表述清楚。另外公司停止经营的话,直接起诉公司,即使案件胜诉,法院执行难度也很大。建议带上合同和缴款凭证,找律师当面咨询,帮助分析一下是否可以追究股东或者是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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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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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以及具体的案情确定如何做更有把握,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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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起诉该公司,否则一旦注销就很难再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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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案情复杂,可携合同来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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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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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投资合同是股权投资还是有限合伙投资?或者是借款并约定了利息?请表述清楚。如果公司已经停止经营,直接起诉公司,即使胜诉,法院执行难度也很大,建议带上合同和缴款凭证,当面找律师分析,是否可以一并追究股东和责任人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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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尽快起诉,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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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