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房产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当时是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的),现在房产增值了很多,但目前在离婚时,对方说房产\\\"增值部分\\\"应给予平分,请问有这样的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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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平分,是根据双方贡献比例来计算的,你肯定分的多一点,因为首付是你出的钱,对方只能在还贷款部分一般的金额比例里面来分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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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要分给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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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房产,对方是不能要求分割。对方要求不合法,你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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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子是婚前购买并且是付清的,应属于个人所有。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才存在增值部分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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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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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出过钱,不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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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