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我于今年3月11日入职一家公司。在7月23日的时候突然被告知要裁员,而且还不作出任何补偿,只给当月的工资,原因是这两年公司一直在亏损。于法律来说,我是能向他索取补偿费用,可是于人情来说,我这样做合适吗?对了,至今还没签合同。最后我能向该公司索取多少费用?
-
这位朋友您好,我已详细阅读了您的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的工作经验和法律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一、
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能合理解决好,可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1、准备单位的主体身份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等。
2、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第一部分写申、被双方的主体身份资料信息,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第二部分写申请事项,拖欠工资、赔偿金等。(这部分是该文书的核心内容,应当准确、无遗漏的列明请求事项,每一项请求的金额与计算方式,如有遗漏事项则在一审当中无法补充提出。建议咨询律师确定请求。切记!!)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这部分写明入职时间、收入等情况,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写好后签字,一式二份提供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不收仲裁费。
3、准备证据清单,和所有证据复印件,一式二分提供仲裁委员会。证据提交要在举证期限内,以避免过了举证期限而得不到仲裁委员会的认可,对于一些案件缺少关键证据的,建议尽可能的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取得有利证据,这也是仲裁成败所在,切记!!
4、立完案后等仲裁委安排时间开庭,如金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十二个月,为一裁终局。
-
您好。如果属于违法辞退,您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是,08年以后每满一年工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08年以前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