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载明的是房屋所有权人,亦即将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同时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也是依照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办理房产证的。 贷款时载明的还款人系债权范畴,而非物权范畴的问题。亦即还款人承担的是按揭还款的义务,并不能想当然的理解为产权共有人。简单地说,你父亲只是对银行方面承诺与你共同还款。所以,房屋产权方面不能因此认定你俩共有。
追问:您好,谢谢您以上的回答,我想再问一下,我父亲名下有房子,并且有20万的贷款正在按月还,他年收入30万左右又不想一次性把钱还上,能否做我的共同还款人呢,我的购房是否还按首套房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