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是我哥哥,于上个月(6月28日晚)被车撞 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尸检报告出来了, 我们按照交警说的先安葬,这些都是按照交警说的做的。但是至今(7月21日)都还未出事故责任鉴定报告 ,去交警队跑了几次 都是让等。但旁人都说我们将尸体火化了 不妥 对自己很不利。 昨日交警队通知拿车检报告 但是我们认为事实与报告不符(死者当时是骑一辆把式四轮电动车,但是车检报告该车属于机动车),现在交警队在没有通知我方的情况下已经将肇事车辆放了,却没有通知我方取车。请问交警队这样做合法吗? 这样做是否有失公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