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营一家调味品批发店,前几天来了两个人,便衣着装,进店之后就随便搜查,看到几包过期的产品丢在了地上,我就问了句干嘛的,他说是工商局查货的,你这个过期了,我就说了句过期了也不要丢在地上,并说你们不说干嘛的,我怎么知道你们是工商局的,就这样,他说我态度不好,以销售过期产品罚款一万元,托人打电话问详情,说是因为我态度不好,故意罚的,这种说法我实在接受不了,既然执法得有执法的流程,我只是问下干嘛的,没吵也没骂,就说我态度不好,故意制我...现在罚款交了1万,并没有什么罚款票据之类的东西,我想请问,这样合理吗?在他们的权利范围之内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