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借给刚认识不久的男朋友两万块钱,是通过异地汇款的方式,没有借条。约定好一个月还给我,一个月以后给了我四千七百元,我也没着急要这钱。因为是异地恋所以对他平时的生活圈不是很了解。有一天一个女孩给我打电话说是他女朋友,因为这件事我们就分手了,然后我跟他在要钱他就各种借口推脱,再后来就不承认了。然后各种联系方式都把我拉黑,工作单位也换了,我现在是找不到人只知道人在大连。就算找到人我没欠条,这钱还能要回来吗?因为哦俩是在百合网认识的,他隐瞒他自己的情况,然后欠钱不还。这种情况属于不属于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