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姐姐在一家泰力开关厂连续工作了14年,并多次获得劳动先进工作者称号,现因家中婆婆瘫痪,需回家服待婆婆,在本月中旬以邮寄方式给厂里老总寄送了一封辞职信。老总把信转给了厂人事部门,人事部门经理找我姐逼问恐吓寄信原因,我姐无耐和盘托出:我姐听说在一家厂如果连续工作十几年的工人,工厂没给交社保的(98年厂里要工人签下了自动放弃社保的合约,我姐说问过这是不合法规的),正常辞职后,按每年可补发一个月的工资,像我姐这样可获得不少于一年的工资补偿,因需回家服待婆婆,怕工厂抵赖,所以才邮寄的。人事经理丢下一句话:找谁都没用。此后第三天,在没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厂里叫我姐走人,并派了保安跟着,去财务室结算工资,财务室的人说,上面的人说了,工资除外只给补3000到4000元,我姐说能否同上面领导说说,说你们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我多少,也得下个通知给我呀。保安不让,并直接把我姐赶出厂房。我姐说这么热的天,回宿舍拿件换洗的衣服,保安不让进,并说:要进厂除非是去财务签字结账,然后去宿舍收拾滚蛋,否则别想进入厂门半步。
恳请好心人帮帮我们吧!叩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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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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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找劳动局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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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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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