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一天晚上和我几个朋友出去喝酒,喝的擦不多了,回家的时候碰见卖锅贴的小摊,于是要买一份,就在这时候有来了一个开车的,这个卖锅贴的给人家先买了。我就不高兴就说你狗眼看人低,口头上我们在争执,我一起之下把卖锅贴的摊位上的锅绊倒地上,他然后害怕了,给我道歉,我后来把钱给你家赔了。是双份的钱还给人家道歉,于是我走了,过了几天派出所找我去绿了一下口供,我就走了,还有俩个证人。再过了大概20天左右,人家有让我去,说人死了。死者家属让我私下给他们10000元人民币左右,你说我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