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在前年离婚了,离婚协议写有:离婚后夫妻共有房产归小孩子所有,在小孩子满十八岁后过户;暂由女方监护人监管;但女方监护人不可独自处理此房产,要处理必须经我男方同意才可;在我们离婚后,前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门锁换了,我同她要了好多次房门钥匙她不给,没办法我只有租房住;离婚时我没分到分文夫妻共同财产,我无正式工作,在离婚前就有肾结石,因无钱而没做手术,现在我身体又得病症需要钱治疗,医生讲这病治疗难,费用多,我只能保守治疗,没办法经济不允许;请问我可以起诉法院住回去吗?是否可撤消赠与我小孩子的原本属于我的一半房产呢?新婚姻法规定在离婚后一年内可起诉重新分割财产,我已离婚超过一年了,是否还有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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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没有过户,你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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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你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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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的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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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