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后购买一套房产,有我父母出资50万,其余房款均有我个人支付,名字写在我个人名下,假如以后离婚,此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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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你的父母只出资了50万元,如果能证明你个人支付的剩余房款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为你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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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财产中50万为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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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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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部分属于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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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证明其余房款是你婚前个人财产,那这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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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