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是钟某,这套房子是钟某的去世父亲的房子,未过户在钟某的名下,当时签合同时,,这套房子8万,由于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约定十年后再过户在我名下,钟某的叔,伯,姑,都在场,签字并按手印,说不会要这套房子,叫钟某的奶奶签字时,她说考虑一下,就一直没签字,几年后房产证拿回来了,叫钟某过户,他说未到合同约定的时间,就没过户。现在钟某让他奶奶以不知道这套房子卖给我们,而是出租给我们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我知道房子很难要回来,我想告钟某,希望得到与这套房子一样宽的房子,现在这套房子值50万,不知道行不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