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已经去世,未留遗嘱。婆婆在众亲属的见证下由外人(非亲属)代笔立了份遗嘱, 所有见证人和婆婆均按了手印。此份遗嘱是否有效?在什么情况下所立遗嘱不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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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遗嘱以最后订立的为准。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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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且必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建议你电话联系本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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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有效的!
追问:李律师,您好。公婆共有一套住房,公公已经去世,按相关法律,婆婆只能对属于她的那部分房产有处置权,这会影响她所立的遗嘱效力吗?另外,所立遗嘱到公证处公证后是不是就不可以变更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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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有数份遗嘱的,以后立的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追问:若对遗嘱进行公证,是否参与遗嘱签署的所有见证人都要去公证处呢?公证费用大约是多少?遗嘱公证后就视为最终遗嘱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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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根据你所述,婆婆对于自己的财产是有处分的权利的,如果所立遗嘱处分了公公的财产部分,则是无效的。
追问:公婆有一套房,房产产权为公公,自公公2010年去世后,婆婆选择由二儿子与其居住(共有2个儿子),并在众亲属的见证下立了这份遗嘱,即:等她百年后由两个儿子均分房产。这份遗嘱完全无效吗?我们应该如何做更妥当?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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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所有的遗嘱都可以变更,公正遗嘱必须公正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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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只能处置自己的份额,无权处置公共的份额,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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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