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租户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户也与同时交付了房租,合同中约定第二年交付房屋给租户,在合同签订后的半年里我们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的漏项加以补充,租房必须在我交付房屋的前三个月借款给我10万用于还贷款,还贷款后再贷款后就还给租户,就在租户还没有到期借款给我的时候,我向对方发过一条短信“原订3月1日的合同我同意延期.....,后来租户没有借款给我,我也没有如期交付房屋,租户起诉到法院说我同意延期合同,并要求我赔偿约100万,我们双方了租户先借款给我的履行顺序,她没借款给我,我没有有交付房屋,因为我们是附条件合同。法院也判决合同没有生效,但要我赔偿租房租户一半的损失,原因是我向对方发的短信视为延期合同?请问我可以单方变更合同吗?请问,一没有租户发发给我要求延期的短信,也没有我发过短信后对方回复的短信,法院就认定我的短信为延期的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帮助。

合同纠纷
2013-07-24 20:11: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单方解除效力的确定
2211
租赁合同无效,租金要退还吗
合同通则一般规定 939
租赁合同无效,租金要退还吗
立案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限
立案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限
租约还没到期,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离吗
民法典 1246
租约还没到期,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离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26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3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8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3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6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2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