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为琐事打架,其中为一四五十岁中年男子,一为七八十老人,中年男子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动手揍了几下老人家头部,正当中午,老人家觉得头晕报警,并住进了医院,已住院十几天,期间中年男子并无到院探望,两人是多年的邻居。老人家检查说肋骨断了三根,头部耳聋(原先油听说就耳朵比较重),然后在医院里不回家,说是他们亲戚在另一所医院工作,还有什么背景的。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老人家本来其他病种就比较多,如果老人家要一直住院然后将来用医药费变相敲诈怎么办?如果他们有关系弄个假的医疗鉴定表警方怎样判断是新伤或者旧伤(事实上中年男子只把他按在地上打了他头部脸上方几下而已),请问这件事上应该怎么处理,大概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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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是可以重新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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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警方侦查结果为准
追问:那名50几岁的男子也被老人家(听说才六七十岁没有上面说的那么多岁数)狠狠踢了几脚,拍CT腰椎有突出两节,一节变形,还有其他功能性退变,现在也已经住院了在做全身检查了),检查发现打人者身上有许多毛病,现在也在接受治疗。打人者因天气热心情暴躁和被打者说难听话刺激他而打他,两个人互相有来有往的打起来,但由于被打者是老人家,打人者家属愤怒和训斥打人者为何不让老人家还打老人家,打人者家属极其训斥他,表示过不管打人者的死活,也在事发两天到过医院看望被打者。所以,双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走法律途径怕事后打人者回来报复,而且互相影响其家属亲戚,都是同乡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被打者应该如何要求赔偿呢?走法律途径是不是双方就讨不到医药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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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