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0年4月骑电瓶被一辆警车吧右腿撞骨折了,现在刚做完二次手术,药费一共花了58000块,交警判的我次要责任,现在对方法说,到时候我还得从赔偿款你付给他们百分之二十的医药费,,我想请问你,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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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次要责任的,造成了对方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你可以起诉对方。等对方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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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追问:那不是说不是说医药费不足120000,不需要受害方出的吗?我是2010年出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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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警车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话,应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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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看看是不是构成伤残,如果构成,赔偿金额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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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