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6月26日收到驳回通知的,那么估计现在已经过了15日的复审期限,您只能再重新申请商标了。
追问:我现在接触到的一家代理公司我告知,最长可以有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到7月25号之前,所以现在天天催我们尽快复审。但我觉得有点不靠谱
解答:第三十二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所以,您跟代理公司确认一下,具体是什么时间收到的驳回通知。
追问:感谢您的耐心回答。我们是7月12号收到代理公司的电子版的驳回通知书,上面的发文日期是6月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