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的权利人是丈夫,共同共有人只是婆婆一人,婆婆已去世多年,考虑到我们夫妻都六十多了,将来也不知道谁先走,现在想产证上加妻子的名字,怎么办理。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需要先通过继承公证或者继承诉讼办理继承手续,然后才可以加名字。2、加名字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
您好,需要先处理您婆婆遗产继承问题,然后才可以加名字。
-
需要先通过继承公证或者继承诉讼办理继承手续,去掉婆婆名字才能增加你的名字。
-
可以办理夫妻间的赠与。
-
与婆婆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协商,如果不存在其他继承人的,你丈夫有权增加你的名字,应先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
先解决你婆婆的遗产!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
先办理继承析产手续,将婆婆的名字去掉,再加上妻子的名字;
或者通过公证的方式将一部分份额赠与给妻子。
-
需要先办理继承,才能加名。若需要详细答复,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