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与个人商户转让一店铺,2013年7月底到期,需与个人商户及商场承包商重新续签及改名,结果承包商已将该商场所有店铺一同承包给另外一家公司,现该公司强制收取4万块房租及入场费,我不同意,以原先与个人商户签定的《店铺转让合同》内有注明一条:在第一手承包商不再与我续签时,个人商户将转让费全数退回,以此条例,我是否能追回我所交的转让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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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议携带相关合同证据,约见律师,以便于律师更全面的提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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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合同起诉,要求返还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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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回,若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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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判断,可以要求个人商户返还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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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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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咨询律师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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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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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转租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果跟转租人有约定的,可以要求其退还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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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