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6时许,某人突然闯入我店内,对我妻进行威胁并索要钱财,当我妻拒绝后,随之对我妻进行人身攻击,并对我店内、店外所有商品进行打砸,当我赶到想止住时、他却对我也进行欧打,并在此过程中我妻随身所带1万元现金丢失。请问这种行为能够成抢劫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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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抢劫未遂。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1、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2、除故意外,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案件所述,该行为人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之构成要件。只是由于被害人之拒绝,其目的没有达到,应成立抢劫未遂;
2、涉嫌故意损害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之行为。案件所述,需对损坏的财物价值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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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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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钱是被抢还是自己弄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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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抢劫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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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