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与收购:我公司现在想兼并一家公司,兼并后原来的公司(家具生产企业)是否可以更名为我们公司的名称。在更名的过程中是否需要重新进行环评(家具生产企业)?原来被兼并的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资产评估,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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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程序复杂,网上详细咨询,详谈电话联系。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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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的问题涉及企业兼并与收购,建议您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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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
2.不需要。
3.不强制,双方可自行约定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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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更名,是否需要进行环评建议您咨询环保局,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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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后可以更名为你方公司名称。公司兼并与收购分为不同的形式,建议您确定具体形式后,再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如果您进行的是吸收合并,则不需要在进行环评;但是建议您对被收购的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与法律尽调,以免发生收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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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