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典当行,前一段时间签订的合同,最近发现利息当时填错了,将利息误认为是利率了,填写成0.465了,综合费填写成大写的2.7%的金额,后来发现了,单方面修改了一下合同,并未通知当户按手印,但是当票上是3.2%的利息,我们双方也是按照这个放款的,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上法院打官司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利息?是按照典当行规定的3.2%判,还是会判无利息?只收取国家规定的利率?
-
参考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要结合当票等其他证据综合解释合同,如果双方履行中也是按照实际的利息履行的,可视为双方确认了该利息。建议可与对方协商,对合同内容的修改签字按手印确认。
-
您好,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共同完成合同的修改。
-
你们可以先协商一下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