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限购区房子时,因户口不是本市的,开发商为了卖房,帮我们安排迁户口的代理机构代迁户籍,并签订代迁合同,收取代迁费1万元。为此开发商也同时收取近1/3总房款作为购房的定金。户籍代迁合同约定45个工作日落户的,现在100多个工作日了,也没办好落户,造成户口还要回迁,的麻烦。由于开发商介绍的户口办理合同不能履行,造成限购房无法购买。找开发商退房,开发商说定金不能退。请问有这种说法吗?我认为,开发商不仅要退,而且应该按房款全额的20%应加倍退还。请问法律支持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