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判女方抚养孩子,但每年带孩子见父亲两次,父亲每月给于300元抚养费;但是至今两年了,孩子一次都没来过。而女方消失了两年后突然出现到法院诉讼说孩子父亲没给抚养金,而法院的人到家里却找不到人。而恐吓父母说要抓人。请问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处理(我是替我哥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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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积极应诉。
追问:就是说法院来传票,就配合他们对吗?
追问:由于双方分开居住两年后,我方才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基本都被女方吞了,而且双方欠下的债务也要我方承担;而当时法院判女方必须每年带孩子探望我方,我方每月给孩子300元抚养金。但至今两年了,一次都没来过。女方带着孩子消失了两年,而现在却突然到法院诉讼说要抚养金。所以现在法院过去给我我们一张通知书。说要我们去交诉讼费和抚养金。请问我们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追问:其实我们不是不想给抚养金,而是当时女方把小孩子给偷走了。我们也很久没见到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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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