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欠我40000人民币,有欠条,欠条上有盖手印,有写身份证号码,没写还款日期,写欠条的时间是13年3月25 请问能起诉他吗?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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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随时起诉。程序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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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准备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开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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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写诉状,准备相关证据,到被告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需帮助,可当面或致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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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具体流程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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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就可以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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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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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写起诉状、搜集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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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欠条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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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