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基层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现在有个问题困扰我好久了 ,想向您咨询,希望能得到您宝贵的意见和指点,感激不尽。我于2010年4月25日参加重庆的公务员考试,2011年3月9日正式上岗培训,培训3个月后于2011年6月22日分配到**派出所刑侦组学了三个月,因为不适应,重新分配了内勤岗负责涉案财物的管理及文职的管理直到2012年2月下旬,2012年3月又分配我跟别的民警一起分管消防和交通直到2012年11月左右,最后又让我做社区民警,负责社区工作,经过近半年的努力我还是没法适应社区工作,于是提出辞职,结果单位以我未满5年服务期限为由说只能办辞退不能办辞职。对此我深感不服,因为我当初报考的是计算机岗位,结果被分配到派出所从事与岗位没有关系的社区工作,完全背离了我的兴趣爱好,我现在实在没有办法继续适应下去了,提出辞职是被逼的,而且我觉得单位没有按招聘岗位进行分配,带有欺瞒的性质,我因为这个原因才最终没法适应,单位有错在先,我没有找单位理论就不错了,现在单位反倒在离职问题上跟我为难。请问我的理解有无不妥,如果我要维权可以通过怎样的途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