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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雨天超速,开车撞了一辆非法营运三轮车,此三轮车不在规定道路上行驶,我朋友及时报警,救助伤者,但三轮车上的乘客不幸身亡,三轮车司机也在重症监护室,我查看法规这种情况会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想咨询我朋友有没有可能不坐牢?还有赔付问题怎么算?

其它
2013-07-18 15:54: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2、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3、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4、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介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
  • 积极赔偿,争取判缓刑!
  • 你好,可以不做坐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至死一人或重伤二人以上或轻伤多人或虽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损失的,若肇事者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若有其他法定或酌定从轻如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已赔偿被害人(或其家属)的经济损失的,不一定要坐牢,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都会被判缓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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