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厂房被法院拍卖,公司拖欠的工资,工程款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所得价款,优先清偿顺序为:1.破产清算费用;2.员工工资、福利、补偿金;3.担保债权;4.一般债权。
以你的情况来说,工伤赔偿属于第二位,不管厂子规模,只要破产清算,总还有一定的价款的,因此肯定能拿回一定补偿,即使这种补偿不一定能全部实现。并且一般来说,工伤赔偿优先于其他员工工资、福利及补偿金——这个在司法实践中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最坏的情况是和其他员工的工资福利等作为第二顺序按比列分配,也就是说,如果破产清算后所得价款不够同时支付员工工资、福利、补偿金和你所主张的工伤赔偿金的情况下,以应支付的上述价款总额为分母,各项具体应支付的费用为分子,按比列受偿。
至于你老板所说的,供货商的欠款,那属于一般债权,如果破产清算所得价款清偿位于一般债权之外的债务后还有剩余的,才轮到一般债权进行分配(分配的原则也是在同一序列的债权中按比例分配)。所以,不要太过担心,你的工伤赔偿是可以实现的,你应该随时与法院保持联系,一旦所在企业破产清算,即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
追问:法院说不是公司破产,依据合同法处理建筑欠款案件,优先受偿是建筑商,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在后
-
你好,职工工资是第一顺序的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需要看有无担保和抵押。
-
先支付工人工资
-
优先清偿顺序为:1.破产清算费用;2.员工工资、福利、补偿金;3.担保债权;4.一般债权。
-
顺序为: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若需要法律建议可致电咨询,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应当先支付你们的工资
-
你好!需要进一步了解详细的情况!一般来讲,工程款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但是施工单位必须在6个月内提出。否则将失去优先受偿权。你可随时来电或扣扣详询!
-
你好,首先是支付工资。
-
可以具体了解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