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em00]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法律上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诚挚地向各位专家请教,好给我一个正确的方向.   事由是这样的:2003年九月份,一个在镇府上班的国家工作人员,骗我说能够帮我向银行贷款,向我拿走了8千元人民币,作为必需的各种手续费.并立下借据,说明如果贷款不成功愿退还所拿金额.此后他又骗我说他花了镇府财政款项需填补回去,向我借去了2千5百元人民币也写下了借据,未写归还日期.过不久他又以他开的厂矿资金运转困难向我借去了2千元人民币也写下了借据,也从未写归还日期.2003年10月份起我向他追问贷款结果,他总是推拖说过几天就成了.但时至今日都未有结果,并且老是躲避我,手机关了,家也不回.我想用法律手段讨回我所有的钱,但我不知怎样做才能维护好我的权益.以什么方式来起诉他?不知此事适用什么法律?需要什么证据?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热切企盼你们的回复,衷心地感谢你们!

经济相关
2004-04-11 03:22: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象这种情况我也遇到了,也一样没有写还款日期。但不同的是我的是2000年的,是十多万,现在跟人家要钱已毫无结果了,可我想上法庭,又不知道会不会超出了诉讼时效。在座各位也帮我指导指导吧好吗?
  • 你手里的借据就是最好的证据,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钱款。
  • 上面二位说的很清楚了。
    补充一点:
    1、你贷多少款?
    2、银行贷款不需要什么手续费的。
  • 起诉前要考虑被告的经济能力、查明他的财产,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利于今后的法院执行。
  • 很明显,你应该能打赢这场官司,欠条足以证实你们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 你所涉的问题适用<合同法>中的规定。证据就是你手里的借据。如果你手里借据没有其它意外情况下,你的请求将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毫无疑问如果诉讼您会胜诉,您要当心的是执行的问题。在起诉前先查明被告的财产状况,然后申请诉讼保全,方可保证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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