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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已10年。现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有一处房产是婚后他父母出资购买的,房证是他儿子的名字,一年后加上了我的名字房证上明确我有50%产权,在离婚时他父母说当初与他儿子有协议,内容大致是只供他儿子居住,现要收回房产,有居委会主任证明,请问他的协议有效吗?我能得到该房产的一半吗?他的协议我认为是假的,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3-07-18 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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