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兄在十年前走失至今生死不明,我已在几年前将堂兄房屋已翻建,堂姐与我讨论房屋权属问题请律师给与支招
-
如果宅基地没有过户到您的名下,房产属于您堂兄的财产,但其需要归还您的出资,对方十年前走失至今生死不明,您可以到法院起诉,宣告失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
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具体可来电咨询。
-
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然后办理你堂兄的遗产继承手续
-
您好,您能证明是您出资建房就可以。具体您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房屋原本是谁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