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车辆驾驶员,下午下班回家,当行至我小区大门口时,当时大门左侧有两辆小车停放在那里(旁边),两辆车头之间,有2个2岁多的小孩坐在地上玩,由于小孩全全不在我的视线内,监护人也根本不在现场,我到小区门口左转弯准备进门,结果车门挂住了其中一个小孩,当场摔倒,造成腿部的膝盖皮外擦伤,当时我真是吓了一跳,赶紧通知120送往医院,虚惊一场,医院通过各种检查,最后开了点碘伏就回家了。这样的情况监护人应该有一定过错吧? 这个事故还没有下责任认定书,现在小孩已经到处活泼乱跳了, 请问:监护人应该付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