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工厂在凌晨1点左右起火,原因不详!我父母1点半到厂里,大火已经不能扑灭,在4点左右,我家厂里一个员工在整理残骸的时候上面烧得滚烫的铁皮掉了下来,旁边的石头也掉下来,把人压在了下面,经过20几天的治疗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医生劝其家人放弃治疗,医药费全部都是我家里出的,想问下律师,这样我家要赔偿多少?这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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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公司是哪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没有跟你们个人财产混同的话,是由公司赔偿的。而且一般正规公司都是会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大部分医疗费赔偿费工伤保险基金里面都是会报的。详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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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又营业执照的,则属工伤,只要你给员工上过工伤保险,大部分都能赔回来;如果没有营业执照,虽无法认定为工伤,但你们还是无法回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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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应当属于工伤。工伤死亡的,按照工伤待遇支付,死亡赔偿金为全国城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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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