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年以上,想离婚的话必须双方都在场吗?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没法到场该怎么办?以女儿名义给女儿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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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离婚,其收到法院开庭传票无辜不出庭的话可以缺席审理的(如其下落不明,法院会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女儿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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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时原则上要求双方都到场,如果被告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
以女儿名义给女儿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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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需要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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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双方都到场的。不同意离且无法到场,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写书面的答辩意见。登记证女儿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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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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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时原则上要求双方都到场,如果被告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
以女儿名义给女儿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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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必须对方同意,如果失踪可以的。女儿的房子不是夫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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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去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离婚,需要双方均同意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就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你所说的房屋属于女儿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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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