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所购买的商品房比《合同》所定的交钥匙的时间已经超过了9个月,现在售房部通知我们领钥匙,房屋层高《合同》中规定为3米,结果只有2.8米,而且还要向我们收取2000元的装修押金和3000元的物业管理费(这些费用在《合同》中没有提及,《合同》所述:交房时间如超过规定时间,要向缴纳受买方按照万分之0.1的滞纳金)现在开发商不仅不履行《合同》,而且在没有给我们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实际测量面积登记表》等相关文件的情况下要交房。请问律师,我们该怎嘛办?

民事相关
2013-07-13 13:47:59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需出示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保险赔偿 5638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民法典 336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民法典 334
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质量违约条款怎么写
民法典 1010
施工合同质量违约条款怎么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