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想离婚,他非要养孩子跟我老公协商他非要七百的抚养费。我现在没有工作,七百有压力。如果我争取孩子可以吗?老公是北京户口,孩子户口跟着他呢。我是外地户口。双方都没有工作,但是家庭条件我家比他家好很多。孩子跟从小到现在五岁差不多都是我家花钱。请问我现在可以要到孩子吗?要打官司可以胜吗?

民事相关
2013-07-13 23:00: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两周岁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总的原则是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性质等各方面的情况,来确定子女归谁抚养。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归属时,如果在绝对优先抚养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就要看相对优先抚养条件了。相对优先抚养条件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具备的条件。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您好,归你的可能性较大。一般会判给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由谁抚养孩子,以对未成年人有利为原则。如果你抚养孩子对孩子有利,那么可以请求归你抚养。
    孩子的抚养费,由其父母的生活水平、当前社会生活水平、不承担直接管理的一方收入水平确定。
    如果诉讼,需要委托律师面谈给你综合分析胜诉的机率。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