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结婚15年了有三个小孩、大女儿十四岁,二女儿三岁,小儿刚满四个月。我要离婚请问子女怎么判?离婚理由感情破裂。在所住处可以起诉吗?还是回当地(户口所在地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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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三个孩子建议双方协商决定,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若对方拒绝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所在地居住一年以上,可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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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住处住一年以上可以在住处起诉。三个孩子,小儿不足两岁,一般会给你。其他两个女儿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明白,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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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即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法院会依据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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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可以向居住地法院起诉。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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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住地一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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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柔则只能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关于子女的抚养,法院会将小女儿潘给你,其他两个子女法院是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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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柔则只能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关于子女的抚养,法院会将小女儿潘给你,其他两个子女法院是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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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住所地起诉,孩子抚养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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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住处居住满一年的,可在住处起诉离婚;小儿一般情况下会判给女方(不足2周岁);其他孩子先协商,协商不能的,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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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可以起诉。小于2周岁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另外孩子协商不成的只能法官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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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1、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欢迎来电或者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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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