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把车牌子卖了,因为北京停止过户当时就没过户,只是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的大概含义是车牌永久转让附带身份证一张将行卡一张,车牌好像让他又卖给别人了,请问如果没过户出事故我负责任吗?当时车牌卖一万元,车牌我还能利用法律要回来吗?请问如果要需要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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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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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没过户,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具体程序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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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效,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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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后,再向当事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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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约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出事了都的负责,赶紧要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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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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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