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二婚,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有两万是小额贷款,依据在我手里,其他借款都是熟人的,没有依据,离婚我能分财产吗,现在对方把我衣服撕烂仍在我娘家的附近,短信谩骂,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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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分割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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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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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其他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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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您的,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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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