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投资做樱桃买卖,已是带头人,签了合同,三人共同签了字,以三七三十一偿赔,资金投入不同,甲投入14万,已投入22万,丙投入3万,现在赔了,冷库存放了22000斤樱桃,以10元标准计算,还价值22万,而现在库存还有五千多斤,以10元计算,还价值10*5000=50000元,甲乙占大头,所以樱桃卖中,甲乙把钱都推平到,一人还剩下7.5万元本钱,这时丙提出要把樱桃卖的钱分给他,三人起了纷争,后期余款还剩4.8万,问应怎样分配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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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
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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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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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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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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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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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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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