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本人户口在洛阳,爱人和孩子户口在南充,于03年在南充全款买了套房,又于12年在成都双流以首套房按揭买了套房子,如今开发商通知要求再次提供首套房证明到地税局办理房产证,请问我首套房的认定是不是应该以银行贷款认定的首套房按揭为准?

其它综合
2013-07-10 20:18: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